翻墙法律指南
Mark Zhang
软件工程师,曾在阿里巴巴,谷歌工作。现居美国硅谷@Airbn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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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好想“翻墙”去看看。应该有很多人都有着这样的想法。
我的经历
早在2010年我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内心就已经蠢蠢欲动,也想要出去看看。我是真的想要“翻墙出去”看看,也是运气好,当时有去香港中文大学做了一段时间的summer research assistant,之后赶上大陆和台湾关系缓和,自己也有幸成为前几批去台湾交换的学生,感受台湾的风土人情。那时候没有现在这么网路发达,大家联系都是发email,后来才开始用WhatsApp,微信。2010年谷歌离开中国,一开始还没有感觉到对生活多么不方便,后来去了香港,台湾,有了一些海外的朋友,我才开始学习如何翻墙。
我们那时候都没有听说哪个人被罚款或者是坐牢。我身边也有蛮多大学朋友在使用VPN,后来,自己开始工作,身边的同事很多也用VPN。一开始只是为了写出好的论文,和自己交换时候认识的朋友保持联系,github也是后来才慢慢开始用。我是18年回国的时候才听朋友们讲起翻墙违法的事情。也是从那时开始,陆陆续续各种报道也慢慢多了起来。
普通用户翻墙
翻墙违法?
对于翻墙的普通民众来说,经常被引用的规定是这一条:
在1996年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
第六条 计算机信息网络直接进行国际联网,必须使用邮电部国家公用电信网提供的国际出入口信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建立或者使用其他信道进行国际联网。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八条和第十条的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联网,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这边要给大家简单说明一下,这个条例是1996年指定的,1997年修改,算是有很长的年龄了。而且这是一道行政命令,不算是法律,是不上法庭的,要是有异议的话,是走行政复议的。
所以个人翻墙,是违规行为,不是违法犯罪行为。 只是违反行政命令。如果有其他散播违法信息或者违法获利,才是违法行为。
枪打出头鸟
考虑到翻墙人员的基数,不可能一网打尽,顶多是有些人做了出头鸟,杀鸡给猴看。我也知道来我们网站的用户大部分是为了学习,工作,或者和自己海外的朋友亲戚保持联系。中国人都讲中庸的思维,只要不是说狂热的社会活动家,看看Google scholar,刷刷GitHub代码,和朋友在Instagram上聊聊天,是不会专门来请大家喝茶的🍵。
我们看到的报道,例如
- 2020年8 月 新闻 - 男子“翻墙”访问境外色情网站,被行政处罚
怎么解读呢,这其实和抓贪官污吏,官员总是先主动承认自己的作风问题一样。贪官总是先承认自己在外面和哪些女人胡搞,嫖娼搞下属什么的。很简单的道理,要是被抓到自己贪污受贿了几个亿,或者是集合黑势力草菅人命,生活作风问题和这相比简直不值得一提。
我们看到的处罚可能是因为浏览黄色网页,但被请去喝茶的原因可能是比这更为严重的。在网络发表不当言论可能才是网警教育你的关键。在外网也要注意自己的言行。
翻墙不代表看不到
这其实是很多人的误区,以为自己翻了墙,就彻底拜托了监管,不是这样的。我们要理解这样的一个概念,司法管辖权。其实简单来说就是这样,你如果在外网做了一些事情,虽然国内是看不到的,但是你选择的服务提供商是属于什么地区,或者你的IP位于哪里,都会影响执法的情况。举个例子
虽然你通过VPN翻了出去,但是你使用微信的时候,因为微信的服务器位于中国境内,你使用VPN在微信上发表的言论也是会被记录到的。你如果VPN服务器连接到了香港,在香港的Youtube上发表了言论,因为Youtube的数据存在香港,你也会受到香港法律的约束。尤其是最近香港国安法通过,连老牌媒体苹果日报都被查了。所以没有什么法外之地,不论是企业和个人,都要遵守当地的法律。
翻墙数据会泄漏?
前段时间网上还流传这样的图:
这边我们也要澄清一下,如果采用VPN连接端对端,是根本不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的。
在VPN的连接过程中,信息是加密了的。例如你正常看Youtube,看到的是视频。但是这些数据在网路中传输的时候,如果有人在网路中抓去这些数据,看到的只是无意义的乱码。如果想要暴力破解,也就是尝试所有的加密组合,以现在电脑的算力,都需要上百万年的计算时间。(当然这取决于加密算法的强度,但容易破解的算法是不会被业界所采用的)。
唯一能够实现的攻击方式,是Side-channel Attack。
举个简单的例子好了,妈妈告诉你不能看电视,要在家好好写作业。当然你是不会好好听话了,等妈妈一出门,你就打开电视看自己喜欢的综艺节目📺。过了一会儿,你听到外面电梯的操作声音,你马上关了电视,跑到课桌前面。妈妈回来看到你在课桌前,电视是关着的,她不可能知道你看了什么节目。但是妈妈机智的一摸电视,发现是热的,然后看到茶几上有你吃的零食包装袋。再凭借着对你的了解,知道这个时间段可能是你喜欢的综艺节目时间。所以她知道你一定开了电视,很有可能看了综艺节目🤕。
VPN连接也是相同的道理。VPN连接以后,网络警察是 没有任何 办法知道你访问了哪些网站的。他们知道你和国外的服务器建立了一个加密的连接,连接了多久,仅此而已。
但是如果我们改变一些条件,网络警察是能够知道你访问了什么网站,甚至是抓取你访问的数据。这里会有三种情况:
1. VPN连接断开
在这种情况下,你的连接数据是不会被VPN加密的。访问的网站名称是能够被网警发现的,但是大部分网络数据是安全的。除非是一些新成立的,没什么人使用的网站,没有HTTPS的保护,这时数据才可能被抓取
2. VPN存在“中继站”
这种情况下,你访问的网站和数据是可以被发现的。因为随着翻墙能力的提升,墙也在不断的升级。很多小的厂商为了保证访问速度,会在国内的服务器上架设一个中继站。这样,先将用户连接到网速较快的中继站服务器上,然后再连接到国外的VPN服务器。这种方式虽然能够保证速度,但也带来了很大的风险。中继站服务器的数据是可能被发现的。这样的话,无异于裸奔。所以,还是要选择大厂的VPN,能够实现端对端加密的同时,保证网路的访问速度。
3. 网络分享的翻墙软件
很多人为了方便省事,之间下载群里,云盘分享的SSR,VPN,而不是选择去官网下载。这些“分享“的软件里面就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很有可能被植入了追踪的代码。这也就让你的访问信息一览无余。因此,为了安全起见,还是要选择从官网下载对应的软件。
售卖翻墙软件
最近也能经常看到一些报导,因为销售翻墙软件被抓甚至入刑。
- 2018年2 月 新闻 - 男子销售翻墙软件被判刑
在量刑的时候,主要有两个罪名。
一个是非法经营罪。《刑法》第225条中第4项中指出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这里的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指的是经营者在没有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租售网络“翻墙”工具及其提 供相关技术服务。
另一个量刑点是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其实不仅仅是销售,散播VPN软件同样也可能获刑。
- 湖北网民因贩卖翻墙软件“天眼通”被判三年 没收全部所得
- 其中提到,在互联网上先后联系到经常在博客内发表关于VPN翻墙软件文章的王某、汤某、申某、周某、史某、刘某2、张某2(均另案处理)等人,要求帮忙推广“天眼通”翻墙软件,并商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推广费。
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不仅仅是贩卖翻墙软件犯法,散播翻墙软件工具也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我在这边提醒国内的朋友们,不要在国内的论坛或者聊天软体中传播和VPN,翻墙有关的信息。保护自己的安全!
我们在这边也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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